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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介绍 CENTER IS INTRODUCED

林果生态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管理细则

木材实验室管理细则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做他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维护,登记建帐,实验仪器设备要保持帐、卡、物相符。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属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需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外借,用完要及时归还。携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

五、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事先接联电源,避免接错线路,毁坏仪器。实验出现事故必须立即断电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六、学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要注意安全,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严禁随意搬动仪器和违章操作,无故损坏仪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学生实验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审阅原始记录和检查仪器有无损坏,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后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八、实验室要保持肃静和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打闹和进行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

九、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确保实验室安全。

十、实验室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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