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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介绍 CENTER IS INTRODUCED

野外仪器室管理办法

为了满足林学院本专科、研究生教学和教师研究生科研工作的需要,同时为了野外设备能够正常、有序、合理的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每台仪器由实验中心指定专门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所管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所管精密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情况的检查,分析和处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并认真作好记录;根据用户要求,协调安排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计划,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并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上认真记录运行使用情况。

2、责任人负责编制该仪器标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培训教师及研究生、定时进行仪器的维护、保养,掌握实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仪器设备运行不良时应马上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维修,并要及时登记维护、保养和维修情况,保证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3、本学院教师,有优先使用仪器的权利;仪器使用需通过责任人和院有关领导签字同意;使用仪器需履行一定手续,对于有不认真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记录的,不予出借;在借出仪器未正常归还者,或上学年所欠费用未付清者,导师和其名下研究生不可再借用其它仪器。

4、实验者请爱护仪器,小心使用,如实验者发现仪器有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该仪器的负责教师;不可野蛮操作、不可私自拆卸;如有丢失、损坏或严重损伤者,按照原价、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

5、仪器使用需交付一定的使用费用,具体仪器收费见(附表1)。元旦前对上一年学年科研仪器使用费用通过现金或者科研转账的形式交到学院办公室。

6、仪器设备主要为科研工作服务,同时有偿对社会开放和开发性服务。为了充分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保证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可为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其他单位的提供技术服务。

二、实验室负责人员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2、对设备的使用者进行技术培训,并重点强调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借出。

3、对借出设备的状况及借用人并进行登记。

4、借用人归还设备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并登记,如发现设备异常或受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是借用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应追究借用人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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